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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错啊!”

    正是从来没有露过面的吴老二的父亲吴老举人。

    苏木也是一呆:我怎么说出这段话的……对了,这是张居正讲解《大学》的原文,我以前正好看到过,大概意思还记得……

    朱厚照却大叫:“我是来学武的,你怎么教我读书?”

    “欲练神功,必先读书。”苏木严肃地回答说。

    这小子实在太烦,妈的,你不是要来学艺吗,我先把你给忽悠住。

    你就给我老实呆在旁边读书写字好了。

    否则你每天给我来这么一出,我还活吗?

    第一卷 第一百二十一章 继续忽悠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鬼道理,不通不通!”朱厚照大叫:“沙场对决,高手过招,你一拳我一脚,凭借的是速度、力气和反应,打得过就是打得过,打不赢就是打不赢。我可没听说过靠子曰诗云,光靠念书就把敌人给念死的。”

    苏木正色道:“此言大谬,有句话是这么说的,人力有时而穷。这人将功夫练到极处,也不过是力能扛鼎,三四百斤力气顶天了,跑得再快,也跑不过马儿。练到最后,再想提高一丝都难。真练到极处,只要练法对了,又肯吃苦,其实高手和高手也没什么区别。到那个时候,拼的可不是速度、力量和反应了,而是境界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叫境界,就是你对天地法则的理解,只有彻底看破的天地运行的法则,你才具备有天心意识。”苏木一脸的肃穆:“而理解这些东西,还得靠圣人之言。我是书生,和佛家、道家的修行不同,乃是儒修,由儒入圣。”

    苏木接着道:“我同你说个故事,在北宋的时候,有个天下第一高手叫做黄赏,他本是道录司的文官,掌管天下道藏。因为读的书多了,便创下了一门惊天动地的武功,叫着《九阴真经》。后来这本书,落到一个叫黄药师的武林高手手头。黄药师手下有一对徒弟,为了学得上乘武艺,将将这本书给偷了出去。”

    说着话,苏木就大概把《射雕英雄传》中梅超风偷《九阴真经的》故事说了一遍,然后问:“朱寿,你猜,那梅超风学成了吗?”

    “应该是学成了吧?”朱厚照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苏木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怎么没有,她不是识字吗,看着学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苏木哈哈大笑:“那铁尸虽然识字,可也就是看得懂小说的程度。而《九阴真经》乃是集各大典籍的精华所创立的一门厉害武功,其中既有庄子、孔子、老子的学说,甚至还有波斯祆教的经义,不是是学富五车的人连看都看不懂。”苏木看朱厚照不信,反问:“你也别不服气,我切问你,什么叫诧女婴儿,什么叫丹鼎,什么叫黄芽,什么叫偶您哟,什么叫浩然之气?这些可都是道家和儒家的学问。”

    “只要你学成了,那才是真正的超凡入圣了。”苏木站起身来来,一振衣袖:“当年那梅超风即便看不懂那本书,可只不过得了一鳞半爪,就能凭空用手抓进人的头颅骨中,可见,这门武艺若要练成,却不知道高到何等程度。“

    “直接用手抓进人的头颅骨中,啊!”朱厚照大叫起来,一脸的不可思议:“这还是人吗?”

    苏木接着又加了一把火:“朱寿,我即将传你的就是《九阴真经》。”

    “子乔,原来你学的是《九阴真经》啊,快教我!”朱厚照大为惊喜。

    糟糕,这牛皮吹大了,等下如果这姓朱的小子让我现场表演九阴白骨爪,难不成我要让小蝶去买块豆腐回来?

    苏木心中一惊,知道自己牛皮吹大了。

    他一脸正经地解释:“我却是不会着门功夫,你也知道,武林之中,门户之别很是严格。这《九阴真经》不是我们门派的武学,我不能学的。不过,却可以传授给你。”

    未来的正德皇帝喜不自禁;“如此,多谢子乔了,快教我。”

    苏木:“还是先从基本功开始,刚才我教你的立即抄下来,然后吃透精神。只有将儒家的精神吃透,胸中有那股浩然正气,才能修炼这无上神功。否则,内心不够正大,却要去强行修炼,邪祟心磨魔来袭。轻则神经错乱变成呆子、痴子,重则筋脉寸断而亡。还是那句话,境界。境界不到,学什么都是枉然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说得严厉,朱厚照听得心中一凛,又想起刚才苏木所形容的学成《九阴真经》的妙处,心痒难搔之余,只能按耐住性子,提起笔,将苏木刚才所解的《大学》的第一句的内容慢慢地记录下来。

    可正德皇帝朱厚照是什么人,明朝历史最有名的飞扬跳脱的君主。从生下来,身边就有三大阁臣、一群翰林院的学士耳提面命,教授学问。

    可惜这小子嗜好习武,又是一个猴子屁股坐不住,根本就没心思读书写字。

    太子不喜欢读书,大学士们也不敢用强,人家毕竟是储君,君臣有别,你总不可能像对付其他顽劣之徒那样拿着戒尺打屁股吧?

    因此,遇到朱厚照闹得实在不象话的时候,大学士们也只能让刘谨代为受过。

    可惜正德才不在乎呢,你要打刘谨,随便,反正本宫该玩照样玩。

    一来二去,别人拿他也没法子,也就不管了。

    古人成熟得都早,普通人家的子弟十三四岁读书明礼了,都练就一副稳重的性子,甚至还有人娶妻生子做父亲了。可朱厚照依旧如个无法管束的孩童,即便有名师环绕,却没学到任何学问。

    这一提起笔来,只感觉僵手僵脚,浑身都不得劲。

    写不了几个字,汗水就流了出来,滴在纸上。

    苏木一边读书,一边偷眼看去,心叫一声:听人说宗室子弟从小就接受精英教育,学问都不错,乖乖,这厮的字写得真丑,跟蚯蚓爬一样,估计一年中也难得摸两回毛笔。

    现代社会都是电脑化数字话,用电脑多了,一般人的字写得都不怎么样,这可以理解,大家也不怎么在乎。

    苏木若不是从小练习书法,对传统文化有特殊的嗜好,估计也会写一手好字。

    不过,在古代,一手好的书法却是读书人的看家本事。上了科场,身言书判,书法排在第三位,能够写一手好字也是朝廷取士的硬指标之一。

    穿越到明朝已经三四个月了,苏木渐渐地融入了这个社会,见朱厚照的字写得如此之烂,心中不觉得鄙夷:不过是个混吃等死的公子哥儿罢了!

    可看不了两眼,苏木却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朱厚照的毛笔字是臭,可刚才自己解说的那一段《大学》,洋洋洒洒一百来字,也不过随口说了一遍,这家伙竟然一字不差地誊录下来。

    这记性真的好强,至少比现代社会的那个苏木强上许多。

    “看来,宗室子弟之中,也不尽是肥猪啊!”苏木对这家伙的印象稍微有些改观。

    过了大约小半个时辰,朱厚照总算就那一百来字写完。

    忍不住甩了甩手,大叫:“我的老天,手都酸了,子乔,我不干了,不干了,还是打拳吧!”

    再看他,浑身上下就是大汗淋漓,如同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。

    说罢,朱厚照就站起身来,活动起了筋骨。

    旁边的小蝶又吃惊地拦在他与苏木之间。

    苏木也觉得头疼,好不容易清静了片刻,这小子又开始闹腾。如果放任不管理,他今天就别想再看一页书了。

    于是,苏木放下书,一脸郑重地问:“朱大将军,你刚才写字的时候是不是有种奇怪的感觉?”

    这问题问得突兀,朱厚照一愣,抓了抓脑袋,想了半天,才迟疑地回答说:“是有些奇怪,一握笔吧,我就觉得一身都绷紧了,也不过片刻就累得不成。”

    苏木点点头:“这就对了,不是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吗:下笔如有神。也就是说,我们下笔的时候,全副精神都会自然而然地凝聚在笔端上,这就是炼神。”

    “炼心?”

    苏木:“对,练神。人有三宝精气神,武学有三花聚顶一说,这炼神乃是最最要紧的。还有,写毛笔字的时候,你手一用力,是不是感觉到有种力量由脚而起。”

    “对对对,是有这种感觉。”朱厚照大喜,连连说是。

    苏木心中暗笑:这傻孩子,真容易忽悠。

    就道:“写字不但能炼神,还能锻炼筋骨,你依我的法门每日写上两三千字,不是吹牛,只需半年,你的力气绝对比现在大上许多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吗?”朱厚照大为惊喜。

    苏木正色道:“不信打个赌,半年之后,你的力气如果不比现在大,我输五十两银子给你。反之,你也赔我五十两。”

    “赌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现在能扛多少斤的东西?”

    朱厚照想了想,有些不确定:“怎么说也能背七十斤吧!”

    苏木有为吃惊:“这小子力气不小啊,我跟他这么大的时候,也不过六十斤左右的力气。”

    就伸出手同朱厚照拍了拍:“好,就以七十斤为限。”

    废话,这小子如此好动,又正是长身体的年纪,半年之后,不长力气才怪。

    “好了,继续写字,也从《大学》开始吧,照这个速度,一个月之内应该能把这本书读完。”苏木也懒得继续讲解,就将父亲以前注释过的那本《大学》扔了过去:“今天的功课,抄十页,正文和注释都要一字不少地抄完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多?”看到书页上密密麻麻的小字,未来的正德皇帝不禁抽了一口冷气。

    苏木将脸一板:“不想学上乘武艺了,你不想学,我还懒得教呢?”

    “要学,要学。”朱厚照连声应着,提起笔在纸上抄了起来。

    依旧是丑得不堪入目的字,依旧是浑身紧崩,肢势别扭。

    以他的速度,等抄完这十页书,估计要到晚上了。

    他能不能抄完,苏木也不在乎,只希望这小子吃了苦头,能够知难而退。

    第一卷 第一百二十二章 你有个优点

    苏木自有自己的烦恼,即将开始的乡试对他来说乃是穿越到明朝后所遇到的第一大难关。

    没有金手指作弊器,也没有名师指导,一切都要靠自己。

    按照每天两篇作文的计划,苏木在看了几页书之后,就给自己拟了两个题目,喝了几口茶,略一思索,就慢慢地作了起来。

    至于那姓朱的小子究竟抄得怎么样了,苏木也不放在心上,反正就是随便对付一下。他抄书也好,不抄也好,都没关系,只要不来烦自己就好。

    小孩子都没有长性,苏木就不性如此枯燥的抄袭他能坚持多久,到时候不得趣,自然就会离去。

    苏木花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将那篇文章写完,出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小蝶慌忙给他扇了几下扇子。

    这篇文章苏木作得不甚得意,摇了摇头,正要继续写下一题,就看到朱厚照已经脱掉外套,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松江棉布衫子,蹲在凳子上一边扎马步一边抄书,口中还配合着悠长的呼吸吐气声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苏木大惊,这家伙还真把抄书当成一种修炼了,《九阴真经》,这……这模样纯粹是蛤蟆功啊!

    小蝶也忍无可忍地撇了撇嘴,低声道:“这人真讨厌,熊孩子!”

    苏木忍不住哈哈一笑,这小蝶也不过比朱寿大两三岁,怎么看他就好象是看婴儿一样?

    这笑声惊动了朱厚照,他抬起头:“子乔,我已经抄到‘云:于戏!前王不王!’君子贤其贤,而亲其亲。小人乐其乐,而利其利。此以没世不忘也。意思我明白,当年学士们讲解这一节的时候我听过,可你这书上的注解怎么不太一样?”

    苏木看了看,这才发现下面的注解是抄错了。

    以前那个苏木本就是个呆子,书上的注解也是依样画葫芦,照父亲的讲解记录下来的,这其中却抄错了一处。

    其中“此为没世不忘也”一句解成了没齿,乃是一个大大的笔误,低级错误啊。

    苏木提起笔将那一句抹点,道:“抄错了,这里应该是前代的君王虽然去世了,但他的功德永远不会被人忘记。”

    然后,又随口按照自己的理解讲解道:“《诗》是《周颂?烈文》篇。于戏,是叹词。前王指的是文王武王,君子指后贤后王,小人指后世的百姓。诗人叹说:文王武王虽然已经去世,而天下之人至今尤思慕他,终不能王。曾子释诗说:文王武王所以能诗人思慕不忘者,盖因他有无穷的功德,留在后世耳。如垂谟烈一佑启后人,是其贤也。后来的贤人们,都受其模范,而贤其贤人。创基业以传子孙,是其亲也,后来的王者,都有承籍而亲其亲……”

    这本是大学古汉语的课程,苏木前世又是讲师,干得就是这样,这一解深入浅出,说得透彻。朱厚照本就是个聪明决定之人,只不过性格上有缺陷而已,这一听,立即就听明白了。

    突然道:“子乔,你这个讲解可你李东阳、王鳌他们讲得好多了……”这一说,才自己自己失言。

    这二人,一个是内阁辅臣,一个是翰林院学士,时文大家,一般人有有什么资格请他们来讲课?

    可苏木却将未来的正德皇帝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宗室子弟。李、王二人的身份他是知道的,觉得皇族成员请他们去上上大课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,也不在意。

    听到正德的夸奖,苏木心中得意,又接着讲了一段。

    北屋里,吴老二的父亲突然又惊讶地叫了一声:“解得不错啊!夫贤贤亲亲,是君子得其所矣。乐乐利利,是小人得其所矣。此所以文王武王去世虽远,而人心追思之,终不能忘也!这一节,是说新民之止于至善。”

    然后,再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被他这一打岔,苏木也没心思再讲下去,就让朱厚照自己抄书,自己继续去作下一篇作文。

    写了半天,他又陷入了当初在会试考场时那种情形,文章该怎么写,他心中都非常清楚,可落实在具体文字上,怎么写都觉得笔下艰涩。

    他也知道就这么放弃,自己一辈子都跨不过这个坎,就硬着头皮将那八百字的文章写完。

    结果一看,简直是渣到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他恶向胆边生,一怒之下,将那两页稿子一团,扔到一边,大步朝外面走去。

    朱厚照大约是扎马步累了,一屁股坐下,手中也不停,却回头问:“子乔,你要去哪里?”

    “随便走走,你继续啊!”苏木心情恶劣,决定在外面散散心。

    刚走出来,就看到刘谨站在院门口朝里面探头探脑。

    “老刘,你一直在这里呢,这朱大将军的另外两个伴当呢?”老实说,苏木对太监并没有成见,人遭了一刀不要紧。只要不变态,不喜欢男人,苏木也愿意同他们正常交往。

    京城如此之大,皇宫中的太监们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只要在城里逛上几圈,很容易就能看到一个,也不希奇。

    这刘伴看起来身体不是太好,脸青忽忽的,不过脾气也好,对苏木也客气,苏木对他也挺有好感。

    刘谨笑眯眯地朝苏木一作揖:“那两个护卫都是急性子,在这里候了半天,不耐烦,跑前头吃酒去了。你还别说,子乔你住的这个店看起来甚是破旧,可厨子却好,尤其是做出来的驴肉席,美得很。”

    苏木道:“确实是这样,你想啊,掌柜的敢在这种又脏又破的地方卖吃食,如果味道再不好,这客栈早就开不下去了。你看这里的住客食客如此之多,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。”

    刘谨深以为然,又问:“我家少爷现在如何了,还在练武吗,怎么没听到动静?”一边说话,他一边挥舞着干枯瘦小的手臂,做了一个打拳的肢势。

    “话说,你们家少爷还真是属猴的,一刻也安静不下来。”

    听苏木把未来的储君比做猴子,刘谨的脸色难看起来。

    苏木才懒得管别人的心情:“不过,他现在总算是安静下来,正在里面抄《大学》,读书上进呢!你就别进去了,打搅了他的功课就不美了,再说,里面小,你进去也挤得很。”

    听到苏木说太子正在里面读书,刘谨一脸得不可思议。自家主子是什么性格,没有人比他这个大伴更清楚了,那是一个天上都是脚板印的主儿。

    以前三个阁臣,外加十来个翰林学士轮流着去给太子当老师,可太子根本就不怕这些老父子,该怎么玩就怎么玩,牵连着他也吃了不少戒尺。

    替太子挨打,那可是寻都寻不来的大机缘,可被打得多了,刘公公也有些受不了,毕竟是一把年纪了。

    大约是拿太子实在没办法,大学士们公务繁忙,对储君的课业也不怎么上心。

    到现在,太子爷读了六七年岁,也不过是一个半吊子。

    可今天却乖乖地坐在里面读书写字,还一写就是整个下午。

    刘谨吃惊之余,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额头,看是不自己因为发高烧而产生了幻觉。

    苏木摇了摇头:“公公,你家少爷可真够讨厌的,烦死人了,若是我的学生,早就直接打死了。”

    刘谨听苏木出言不逊,态度狂妄,张大了嘴巴:“你知道我们是是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废话,四十来岁的人还没长胡须,老刘,太监不过是一个职业,又不可耻。”苏木哼了一声:“同瘸子、瞎子、聋子也没什么区别。还有,你家少爷不就是皇室宗亲吗,也不知道是哪家王府的子弟,我也懒得过问。”

    听苏木将太子当成某家王府的子弟,刘谨松了一口气。又看到一个有功名的堂堂读书人,既然能够平等对待自己,他心中也是感动,就有心提醒他把握住这场大机遇:“我家老爷一直为少爷的学业犯愁,若是少爷从此肯读书上进,你也是大功一件,将来前途自然是一片远大。”

    苏木一撇嘴:“什么大功劳啊,宗室子弟又不能参加科举,否则,以我之才,教出一个举人甚至进士出来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。我今次是第一年参加科举,就一路考了上来,连中三元。”

    “啊,小三元,第一参加科举!”刘谨也知道其中的厉害。

    苏木:“你家少爷要来我这里习武读书,我无所谓,不过到时候吃了苦头,也怪不得我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苏木心中一动:对啊,那熊孩子实在讨厌,如果明天还来就麻烦了,得想办法折腾折腾,等他吃不了这个苦,就会知难而退了。

    在外面说了半天话,苏木又来了精神,回到院子,却看到朱厚照还在抄书。

    脸上的表情同先前相比,却多了一份专注,隐约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威严。

    苏木忍不住赞了一声:“朱大将军,你有一个优点,做事有股韧劲。好了,今天就到这里吧!”

    听到苏木的赞扬,朱厚照一脸的兴奋:“子乔,我感觉一身都酸了,就好象跑了好几里地一样,累坏了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累,就休息几天吧!”苏木忙不迭地说。

    最好以后都不要来了。

    “看来,这读书写字对提升我的武艺确实大有好处,我明天还来。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朱厚照看了看天色:“不早了,我先回去。”他伸了伸身子,浑身骨骼噼啪着响。感叹道:“我感觉浑身充满了精力,胸臆之间,隐约有浩然之气生发。走了!”

    就大步地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浩然之气……”苏木脑袋疼了起来。

    第一卷 第一百二十三章 改稿人

    “这个呆子。”小蝶也觉得这人实在讨厌,忍不住问:“少爷,如果他天天过来,影响了你的课业,又如何是好?”

    苏木:“放心好了,小孩子都没有长性,这么天天读书写字,只怕坚持不了几日,到时候受不了这个烦,自然就会走的。”他忍不住安慰起小蝶来。

    说句实在话,住在这里,环境实在太差,他也想过现在好歹有些钱了,干脆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好了。可他给胡进学留了地址,《西游记》一案虽然已经了结,可在没有中进士点翰林之前,苏木还是觉得心中不塌实。如果搬走,将来又起风波,大个子得到消息,肯定会第一时间过来通知的。

    再说,恰逢大比之年,现在京城之中遍地都是读书人,房源紧张,一时间未必能找到合适的,也只能将就着再在这里住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况且,苏木现在也不过几十两的身家,在半年之中也看不到任何收入,省一点是一点。

    说起钱,苏木又想起《红楼梦》,按照计划,他每天都会写两千字稿子。

    今天读了一天书,作文又不顺,脑子都炸了。

    等下写两千字小说,倒是一种调剂。

    吃过晚饭,天已经黑尽。

    吴老二还是没回来,这已经是第三天了,这个鸟人也不知道到什么地方鬼混去了。

    至于老吴,苏木一直没看到过人。

    可那老头白天一直轻轻咳个不停,时不时来个天空一声微响以示存在。吃过晚饭之后,咳嗽声终于消失,院子里响起了老举人的鼾声。

    吴举人睡得早,看起来睡眠很不错的样子。

    小蝶将小书桌收回房间,苏木就点了灯,打开抽屉,要去寻以前的手稿,接着《红楼梦》的第一章继续写下去。

    可伸手在里面翻了半天,却怎么也找不到,忍不住问:“小蝶,你是不是动过我的东西?”

    “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“稿子啊,大约六七张写满了字的纸,是我做的文章。”

    “啊,我没动过呀。少爷,你也知道的。家里只要是写了字的纸小蝶都不会乱扔,而是收到一起,每个月化一次。”听少爷说写的稿子不见了,小蝶也是着急,不停地在屋中翻着,时不是拿一叠稿子出来,问“是不是。”

    见苏木摇头,小蝶再接着着找。

    这样忙了半天,几乎将所有放稿子的地方够翻遍了,还是没有找着。

    小蝶心中一急,眼睛微红:“少爷,都怪我,都怪我。”

    见她难过,苏木忙安慰道:“小蝶,你别急,再回想一下。昨天你收书桌的时候是什么情形,又没有落下东西?”

    “昨天……对了,我记起来了。”小蝶惊呼一声:“昨天你不在,书桌是吴姐姐帮我收的,会不会是她扔掉了?”

    “那个吴姐?”苏木问。

    小蝶:“就是吴老二的姐姐,吴小姐,住对门那个。”

    苏木不等小蝶说完,呼一声站起来,推门出去。

    他心中也是急了,那五千字有一半是从新创作,可是花了不少心血的。如是丢了,再从头写,也不知道要费多少脑细胞。

    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,开头几万字是最难写的。你必须在区区两到三万字中用一个精彩的故事,把主要人物、故事主线、历史背景交代清楚,非常考量作者的功力。

    这次若是将第一章丢了,如果再写一遍,苏木不觉得自己还能比上一次写得更好。

    他现在只有求上天保佑,保佑那个吴小姐千万别把第一章当成没用的废纸给丢了。

    等冲到吴小姐门口,举手欲敲门的时候,心中突然有些后悔:再怎么说,人家吴小姐也是大家闺秀,男女有别,大半夜找上门去好象不太合适。

    其实,再这几天,苏木总共才见过她两面。

    同在一个屋檐下,只要有苏木在,吴小姐都很自觉地呆在房间里不出来。

    可是,如果不拿回稿子,自己的心血岂不要付之东流。

    正犹豫中,门悄无声息地看了,缝隙中露出一只漂亮的杏眼,依旧是柔柔的声音问:“见过苏公子。”

    苏木有些不好意思,一作揖,小声问:“晚生造次,还请小姐谅解。想问一下,我是不是有一份稿子落到你这里了,那可是在下的心血,还请小姐归还。”

    “是在我这里,昨天见到那份稿子之后,觉得有趣,就收了起来,忘记同公子说了,这就给你。”

    说完话,门就关上了。

    又等了半天,依旧是开了一条缝隙,有只洁白的手将一叠稿子递过来:“公子要的是不是这份稿子?”

    苏木接过去,借着灯光看了一眼,正是《红楼梦》的第一章,大喜:“正是,多谢小姐。”

    里面微微一笑,“别忙,公子还有一份稿子在我这里,是不是也要讨回去?”

    “还有一份,什么稿子?”苏木顿时被她弄了个丈二金刚摸不清头脑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又有几页稿子递了出来。

    苏木定睛看去,却是自己先前扔掉的那篇幅写得不甚满意的八股文章,忙摇头:“不要了,这文章作废了。”

    “公子不用太谦虚,这篇文章其实还是很不错的。格式什么都对了,立意也好,很多地方都令人深思,只不过词句上用得不够贴切。”

    听她悄悄指出这篇文章的不当之处,苏木倒是吃了一惊:“小姐也懂八股时文?”

    里面又是轻轻柔柔地说道:“我不过是一个弱女子,懂得什么八股时文,这些话都是家父先前看你公子文章的评点。对了,这上面还有家父的批改,公子不妨看看。若有不到之处,献丑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父亲吴老举人看了小生的文章?”苏木更是吃惊。

    吴小姐:“恰好看到,公子以后的文章若写完,觉得不好,就从门缝里递进来,我再转给父亲大人批阅。你也知道,家父身子不好,我选他精神好的时候再交过去好了。”

    苏木心中倒有些奇怪,没错,他现在是缺名师指导,如果有人肯免费帮忙修改作业,自然最好不过。可他却不知道吴老举人水准如何,如果遇到韶泰那样的好老师自然是运气,反之,岂不是反将自己耽搁了。

    再说,大家有不熟悉,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,这样去麻烦人家不太好吧?

    可还没等苏木说话,吴小姐已经将门轻轻地关上。

    回到屋中,借着灯光,苏木将稿子摊开,这一看,立即大觉佩服:这老举人果然了得!

    第一卷 第一百二十四章 好字好文,风流人物

    却见自己先前写的那篇文章已经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,显得很是整洁。

    而文章之中也是圈圈点点,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,并加上了评语。

    看得出来,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。苏木作得好的地方,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。至于不到之处,也说得很婉转,比如:此处语句不通,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?

    又或者:此处若是加个设问,似乎更佳。

    通篇上下只有修改意见,却没有一句指责。

    可苏木却看得出来,对方对自己的文章非常不满意。

    而且,被修改的地方实在太多,可以说只破题和承题没有问题。起股、中股、束股,到最后的大结,都被人涂涂画画,增删润色到面目全非。

    因为状态的缘故,苏木对这篇废稿也是相当不满意。可被人改成这样,他还是老脸微红。

    心想:这算是我最差的文章了,吴老举人看了,也不知道要将我鄙夷成什么样子?

    不过,老夫子的水准还真是不错,毕竟是中过举人的,就他修改出来的文章来看,其水准同韶泰已经不相上下。

    只不过,韶先生授课的时候专一讲究实用,对格式和文章的大意气韵有严格的要求,说难听点,就是务必要让人从你的文章中挑不出半点错来。-----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,专门用来对付科举考试的。

    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,就他修改的字句来看,其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白的灵动,有种特殊的文字之美。----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。

    拿二人来比较,也分不出孰高孰低。

    不过,就苏木目前的情况来看,作为一个现代人,对八股文的格式他非常看重,又在韶先生那里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,自认为算是基本掌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。可文言文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,没办法,毕竟是一个现代人,在这方面先天就比古人弱上许多。

    而在以前,韶先生也不以文笔见长,也给不了苏木多少指导。

    相比起韶先生来说,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,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。

    所以,在脸红之余,苏木对老举人的文笔也是异常佩服。

    又想起先前吴小姐所说,但凡有作业,不妨交过去让他批阅的话,心中自然是愿意了。

    见苏木看着稿子,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,看得专注。

    苏木用稿子拍了她的脑袋一下:“小蝶,你又不识字,看得懂吗?”

    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:“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,心中喜欢,看得热闹好不好?”

    “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,相比之下,你觉得他的字好,还是本少爷的好?”说起书法,苏木定睛看去,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,一笔一画,清爽干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这种书法不是不好,只不过缺乏力道,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,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。

    不过,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间,精神不济,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什么力度。况且,他的文章本就秀美,这样的文字配上这样的字才合理。

    “少爷的字自然是好的,可却没吴老爷的字好看。怎么说呢……”小蝶想了想:“我不识字,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。少爷的字吧,就好象是那庙里的匾,又大又亮,让人有些畏惧。吴老爷的字,却像是花儿一样,看得人心中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你啊,还真说中了。”苏木点点头,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。其实,当年学书法的时候,却师从颜真卿,以重拙大为底,肃穆威严为气,小蝶说自己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,倒说到点子上去了。

    苏木的字是有神的,吴老举人则有形无骨,层次上就差了许多。

    当然,他也不可能在小蝶面前说这些,只叹了一声:“吴老举人的文章真是不错,更难得的时候他肯指点于